根据《周口师范学院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学生自主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小组评议,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顺利完成了本学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为确保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现将结果予以公示,纸质版张贴在学院公告栏,如有异议,请到新闻与传媒学院学院楼四楼411办公室反映情况。
新闻与传媒学院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