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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与传媒学院2023年招生计划

发布人: 刘杰    发布时间: 2023-06-23    浏览次数: 76


专业名称

专业名称代码

层级

计划数量

批次(院校代码)

备注

广播电视编导

130305

本科

85

艺术本科A段(6060


播音与主持艺术

130309

本科

85

艺术本科A段(6060


网络与新媒体

050306T

本科

70

本科二批(6060


广播电视编导

130305

专升本

22


含退役士兵计划2

播音与主持艺术

130309

专升本

42


含退役士兵计划2

一、录取原则

 (一)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1.学校按照进档考生的实际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和专业志愿安排考生录取的专业,不设专业级差,专业分配实行“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全部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2.进档考生的实际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优先顺序从高到低录取。

3.内蒙古自治区普通类考生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4.高考综合改革省(区、市)考生按照当地公布的招生工作政策和投档录取模式执行。

(二)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原则

专业成绩认可考生所在省(区、市)相关专业统考(联考)成绩,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应达到各省(区、市)相应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若各生源省(区、市)有明确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无明确投档规则,按我校相应专业录取规则投档。

1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类专业录取动态排名的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美术类、编导类按照文化课成绩×60%+专业成绩×40%排序;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认可内蒙古艺术学院播音联考成绩,按文化课成绩×60%+专业成绩×40%排序。使用“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录取。

2其他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依据“实际投档成绩(含小数点)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文化成绩也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优先顺序从高到低录取。

我校本科艺术类专业投档综合成绩计算规则

3.广播电视编导: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4.播音与主持艺术: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四)专升本普通类考生(含原建档立卡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录取

普通类考生(含原建档立卡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382、《河南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河南省教育考试院豫考普〔20231号)等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二、收费标准

文史类每生每年4400元,理工类每生每年5000元,艺术类每生每年8000元,该收费标准均包含专升本考生。

三、住宿费标准(暂定)

六人间(无卫生间)每生每年700元;六人间(有卫生间)每生每年800元。如遇政策调整,按政府最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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