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与传媒学院

广播电视编导教研室教学档案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 2010-03-04    浏览次数: 89

    为了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编导教研室在教学档案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做好档案管理服务教研室建设,根据学校有关文件和规定精神,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执行学校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平时注重收集、积累、整理应归档的资料,做好档案保存、管理工作。

   二、教研室指定一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设立专柜保存档案。

   三、教研室档案收集的主要内容有:

       1.教研室会议记录;

       2.教师教学日志与学科教学大纲;

       3.历年考试试卷、试卷分析报告和教学总结材料;

       4.教材、教学参考资料;

       5.挂图、音像、光盘等教学资料;

       6.教研活动、学术活动的专题性资料;

       7.本教研室的师资培养档案、制度和人员的业务考核材料;

       8.学生的作业、作品和有关成绩。

   四、教研室的档案收集和保存要有利于教研室教学、科研的需要。

   五、年末教研室主任负责档案的整理、归类,并按规定保存或上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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