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与传媒学院

广播电视编导教研室教研环节检查制度

发布时间: 2010-03-12    浏览次数: 80

  一、任课教师必须提前五分钟进入教室,铃响立即上课。

  二、做好授课前的各种准备,(包括教材、资料、教案、教具等)不允许不带教科书和教案进入课堂或中途离开课堂取教具等。

  三、传授知识要准确无误,课堂环节要设计合理,避免前紧后松或前松后紧,有效地利用好课堂50分钟。

  四、教师的教学语言要做到生动、准确、语音高低适度,说普通话;板书要工整规范,教态要做到自然、亲切、大方,衣着要整洁、得体。教师精神状态对学生要有表率作用。

  五、课堂要发挥电教、实验、演示等多媒体教具的直观作用,加大课堂练习密度,解决重点,分散难点。

  六、教师不许在课堂吸烟,严禁酒后进入课堂。

  七、有公出任务的教师应事先调好课,如果是临时外出,应及时与教导处联系,不准丢课,因公落课,事后必须补上,否则按没上课处理。

  八、教师要尊重学生,不能对学生出言不逊、挖苦讽刺学生,把学生赶出课堂,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九、严格执行课堂纪律,对违纪学生要及时提醒教育,但不要占用过多时间,以免影响教学。发生伤害事故,应立即上报新闻系领导,协同处理,不得不报,不得瞒报。

  十、对学院的各项教学检查指标,都要认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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